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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经学校为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经报请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并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7名,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财经学校始创于1950年,位于郑州市优胜北路3号,是国家级重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开设有包括财务会计、经贸与物流管理、学前教育与艺术设计、计算机技术等15个专业。现有教职工268人,其中高级讲师52人,硕士以上学历50人(其中博士1人),双师型教师86人,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现为河南省中职学校会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近年来共获得各种社会荣誉188项,毕业生就业率年均在98﹪以上,为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抽派纪检、人事、工会、教务等科室人员参加。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名硕士、5名本科人员。详见附件1《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6.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 1 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学籍、辞退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河南省财经学校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中原合作网(http://www.hncoop.com/)、河南省财经学校网站(http://www.hafes.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 2015年1月8日—1月16日。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事项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应聘者应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查阅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河南省财经学校综合教学楼328房间,联系人:李老师、郦老师、林老师,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63846175。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所有报名者都需填写《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每人限报一个聘用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前3天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所需的相关综合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试者应按照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遵守笔试的各项规定要求,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各招聘岗位面试均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试讲分数和专业技能操作分数各占面试50%。
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面试当天,若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又因时间所限无法通知人员递补的原因,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的,取消该岗位。有2人到场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在学校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财经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首次就业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豫人社〔2014〕 32号),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0371-63846175(省财经学校人事处)
0371-63875199(省财经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1-65926722(省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附件2: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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