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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工作实施方案

2014-07-30 13:57:4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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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6号令)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县整体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各类学校基本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各级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全县计划招聘名额150人(不含98级中师遗留生),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一)初中教师10人。其中物理、化学各5人。

  (二)小学教师135人。其中语文、数学各25人,英语30人,体育10人,音乐、信息技术、美术各15人。

  (三)特教专业教师5人。

  (四)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遗留人员(原市教委派遣到我县教委的普通中师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学历条件:1.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98级中师生”除外)。3.特教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特教学校毕业学历。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85” 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走“绿色通道”,不占招生计划,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与中小学、特教相同,面试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上且体检、政审合格者全部聘用。

  高中、职专到有关院校已经过面试且签订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占招生计划,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年龄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在唐河工作过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原则上限唐河户籍(走“绿色通道”、在唐河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特教人员及夫妻一方为唐河户籍的人员,不限户籍)。

  (五)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小学相应学科,持小学教师资格证不能申报初中相应学科。

  (六)招聘未就业人员。

  上述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中小学、特教教师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中小学、特教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方案将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19:00。报考者报名时应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夫妻一方为唐河户籍的持结婚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在唐河教育信息网下载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到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以下简称县招教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招聘计划见(附件2),全县统一报名,按学段分学科统一划线,确定面试、拟聘人员。

  各招聘学科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低于2:1。

  若某岗位教师报名人数小于计划人数的2:1时,按比例缩减岗位计划,空出的计划优先依次调整到报录比高的本学段学科,若本学段各学科报录比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报录比高的其他学段学科,若各学段的学科报录比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取消。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的,报名时需持有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办公地点:唐河县教育宾馆。

  3.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者于8月13日根据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的领取时段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人员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内容: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教育学科内容。笔试采取异地出题、改卷、登分。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截止2014年7月1日前在唐河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确认通过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5分。

  5.面试(满分150分)

  依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设置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1∶1.2的比例计算出面试人数,若出现小数时,按取整后加1计算面试人数(分数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于2014 年8月22日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面试证。

  2014年8月24日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学段学科组成面试考评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内容范围:初中物理使用八年级、化学使用九年级上册唐河县现行执教版教材;小学使用四年级上册唐河县现行执教版教材;特教使用三年级上册唐河县特教学校现行执教版教材。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

  面试时间每人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和政审)。

  笔试、面试按有关规定封闭进行,成绩向社会公布,成绩查询按高招查分规定进行。

  6.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于8月26日自费到临时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由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分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聘用)。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复查。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个人档案在市、县教育(体)局、人社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交县招教办公室进行审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者,取消拟聘资格。

  7.公示

  入选人员确定后,于2013年8月25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编制、人事、聘用、工资等手续。

  9.分配方向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分配到有关设岗乡镇;招聘的特教教师分配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已签完招聘协议的高中(职专)教师分配到高中(职专);走“绿色通道”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初中、高中。

  今年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出本乡镇,也不办理县外调动手续,自行辞职的不提供个人档案。

  (二)一次性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今年是解决98级中师毕业遗留生的最后一年,招聘1998级中师毕业生参照中小学、特教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不进行面试。

  凡笔试及格者均予以聘用,不及格者今后不再单列计划、单独招聘。

  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唐政办〔2011〕111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过唐河县解决 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首次招聘报名考试尚未聘用(含缺考人员)的均可报名,2014年考试,单列计划,单独聘用。即使是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但未经过2011年最后确认,没有参加首次报名考试的,不在单列计划单独聘用之内。本次不参加报名考试的,今后不再采取任何办法再予解决。

  1.报名:2014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19:00。报考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常住或暂住人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到县招教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首次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报名人员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8月13日根据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时段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考试与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一并进行,单排考场,满分为150分,90分及格。

  4.体检、政审、公示程序和办法与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相同。

  5.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编制、人事、聘用、工资等手续。

  6.分配方向:招聘的1998级中师毕业生原则上聘用到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小学,户籍在文峰、滨河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乡镇农村小学。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分配上岗人员,5年内不得调出本乡镇。

  六、组织领导

  公选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

  招聘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招聘质量。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资格审查和体检政审要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4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勤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穆长信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书建 县人社局局长

  曾 鑫 县教体局局长

  蒋庚彦 县编办主任

  王照宏 县监察局局长

  周全正 县财政局局长

  陈小哲 县计生委主任

  常文锦 县卫生局局长

  王理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穆长信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 主 任: 马廷富 县人社局副局长

  魏中良 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胡国文 县教体局副局长

  党书莲 县编办副主任

  田宏军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理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炳清 县计生委党委副书记

  李书平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赵书德 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刘 明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

  顾立明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徐向涛 县编办管理股股长

  赵文巧 县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韩永焕 县计生委人劳股股长

  琚云良 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贾国记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杨 晓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韩东超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孟荣宗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2.2014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单  位

小  学  学  科

初中学科

特教

合计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体育

音 乐

美术

信息技术

物理

化学

合  计

25

25

30

10

15

15

15

5

5

5

150

源  潭

1

1

1

 

 

1

1

1

1

 

7

桐  河

3

1

2

 

1

1

1

 

 

 

9

郭  滩

2

1

2

 

1

1

1

 

1

 

9

黑龙镇

2

1

2

1

1

1

 

 

 

 

8

湖  阳

3

2

3

 

1

1

1

1

 

 

12

龙  潭

1

3

3

1

1

1

1

 

 

 

11

苍  台

1

3

3

 

1

1

1

1

 

 

11

祁  仪

1

2

3

1

1

1

1

 

1

 

11

马振抚

1

2

3

1

1

1

1

 

 

 

10

上  屯

1

1

1

 

1

1

1

 

1

 

7

昝  岗

2

1

1

1

1

1

1

 

 

 

8

毕  店

1

 

1

1

1

1

1

1

1

 

8

王  集

2

2

1

1

1

1

1

 

 

 

9

大河屯

1

1

1

1

1

 

1

1

 

 

7

古 城

1

1

1

1

1

1

1

 

 

 

7

少拜寺

2

3

2

1

1

1

1

 

 

 

11

县特殊教育学校

特教专业5人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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