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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13人公告

2018-06-14 13:58:1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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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1人,现将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6(2016年6月1日以后毕业)、2017和2018年(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6.博士研究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8.辅导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历

人数

备注

1

学生工作辅导员1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

2

辅导员岗位(不限专业),根据工作需要,入住学生宿舍

2

城乡规划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教师岗位

3

二胡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教师岗位

4

药剂学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教师岗位,本科为药学相关专业

5

护理学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教师岗位,本科为护理学或助产学相关专业

6

医学检验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教师岗位,本科为医学检验专业

7

临床内科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校医院教辅岗位

8

康复理疗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1

校医院教辅岗位

9

学生工作辅导员2

(男性辅导员)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2

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人文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入住男生宿舍

10

学生工作辅导员3

(女性辅导员)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2

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人文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入住女生宿舍

合计

13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理工大学官网主页(http://hpu.edu.cn)以及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pu.edu.cn)“诚聘英才”专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国教育在线等合作网站推广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recruit.iychat.com,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主页以及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2018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辅导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或实操)两个环节,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博士研究生报名应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特殊专业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博士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2)面试(试讲或实操)。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博士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研究生参与应聘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主页及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1.用人方式。博士研究生纳入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入编聘岗手续;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委托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五、其他说明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 0391-3987040(河南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方式:0391-3987137。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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