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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磅通知,这些教师有望年底前涨工资,两类教师被排除在外

2020-03-17 19:40:4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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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有明确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仍有部分地区教师工资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其实,为了教师工资待遇,教育部以及国务院近两年来曾多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比如去年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明确,须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去年教师节之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去年12月份,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明确提出,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向各省级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如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将以约谈、问责等多种措施督促整改。

  现在,国务院终于发布了通知,将对教师工资收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是否实现。这对教师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工资收入有望进一步。

  通知要求,各地区年底前要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并分两个阶段进行督察。第一阶段是今年3月份到7月份的地方自查阶段,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县(市、区)。

  第二阶段为9月份到10月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督导结束后,将会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市、县进行问责。

  在通知中,有几个关键的地方需要注意: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包括小学以及初中教师,不包括幼儿园以及高中教师。此前通知曾提到“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此次为何将幼儿园以及高中教师排除在外呢?

  其实,这些教师不必感到沮丧,首先,幼儿园以及高中教师工资同样有要求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其次,幼儿园以及高中阶段的教育十分重要,教育部针对这两类教师也多次发布了针对性的通知。

  2、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此次通知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那就是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工作,确保所有地区教师工资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值得期待。

  随着教育部以及国务院对教育投入力度越来越大,教师的工资待遇相比以前有了极大,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才愿意加入到教师队伍中,这将对我国教育质量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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