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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教师岗和辅导员岗16人,现将有关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相关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初审意见“通过”的,方可参加202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的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1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地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西313室(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
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一份(经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温馨提醒:网报系统关闭后无法打印。
(2)本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硕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暂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出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注册下载的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毕业院校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章证明,要求提供时效为半年内的党员身份证明);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以上所有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注:①现场资格复审时不接受扫描件替代原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②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排放。
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学校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根据《准考证》上标识的信息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报名人数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准。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
注:笔试不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方式以闭卷进行,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主页公布。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致知楼
2.面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确认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
专业课教师岗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说课内容为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任一章节),说课内容在学院官网公布;
辅导员岗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4日上午9点开始
(5)面试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欧4教学楼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含心理测试)
1.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最高者);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
2.相关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含心理测试)对象放弃体检(含心理测试)或因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研究后,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7665512
九、其他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主页(http:/www.zlxy.edu.cn)“通知公告栏”(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375-7668683。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375-7668683,联系人:王春梅 丁蕾 雷昌贵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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