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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2025-05-24 19:28:3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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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公办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建设院校,河南省“双高”建设院校。学校坐落在中国食品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汉字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设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专科专业61个,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师范、经济学6大学科,在校学生2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河南省委“四高四争先”战略部署,主动融入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向着“新双高”创建目标扎实迈进,全力推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努力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招聘计划

  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考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lhvtc.edu.cn/)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至6月6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阅读《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熟悉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lhzyrsc@163.com报名材料: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本人简历及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相关资料复印件;5.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均提供扫描件(例命名:“姓名+证件名称”),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专业+学历学位+姓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途径进行反馈通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确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按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复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考试

  为有序组织,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5: 1(含5:1)的岗位,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及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高校教师岗位所必需的职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缺考的不再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5: 1(含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A01—A24)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水平,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

  辅导员岗位(A25、A26)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50分,答辩5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考试设置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线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或等于1: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继续正常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文件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考察阶段组织开展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lhvtc.edu.cn/)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计入漯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漯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人才待遇

  招聘人员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含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学校纪委对招聘全流程实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95-5983667、5983566 (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5983629(工作时间内接听)

 

  附件1:2025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hrss.luohe.gov.cn/ksxx/content_1015284

文章关键词: 漯河 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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