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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绿色通道”操作办法(试行)》(洛人社〔2022〕54号)要求和洛阳市招才引智工作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教师10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8亿元,馆藏图书108.97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2个大类60余个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装备制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实现专业发展助推产业发展的目标。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师资队伍不断加强。现有专任教师1051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教学老师2人,省级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1人,省级拔尖人才2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老师、省级职业教育专家、省级优秀教育管理人才20余人,中原大工匠2人,河洛大工匠2人,河洛领军人才3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博士学历教师47人,硕士学历教师537人,省级双师型教师181人。兼职高水平专家68人,其中,中原学者2人、省级B类人才7人、省级C类人才7人。
二、招才引智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党委组织部、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校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教师中心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才引智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委选派,具体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纪律监督。
三、引才职位、专业及计划
急需短缺专业教师职位10个,专业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教师职位需具备: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教师岗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限北大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CSCD来源期刊、科技核心、人文社科核心)发表论文1篇或发表的1篇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知网、万方、维普网上检索页或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证明。对于非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外文论文,应聘人员须提供原件扫描版、中文翻译件、检索方式及收录证明,学校参照国内期刊的级别予以认定,结果以学校认定为准。
(3)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8:30至9月11日下午5:30。
2.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lyptzp.lypt.edu.cn,系统中附有报名操作流程。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招聘专业仅注明一级学科的包含所有二级学科,限制方向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的,申报上表中二级学科专业时,须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人员,可参照国内相关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以成绩单课程、发表论文等作为参考依据)。以上专业审核以学校认定为准。
4.学校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专业是否符合、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应聘人员应及时(9月18日下午5:30前)登录网上招聘系统(http://lyptzp.lypt.edu.cn)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8.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系统填报资料与面试资格确认资料要一致,如发现问题,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包括笔试、面试。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3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3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我校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系统打印)参加笔试。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笔试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阶段前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2024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表》(系统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
③第一学历学位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教师岗位提供的论文等佐证材料须与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一致。
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整理,现场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认定面试资格为不通过。
3.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专家提问答辩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板书式)和答辩形式。试讲内容从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试讲15分钟,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骨干课程;答辩5分钟,内容包括应聘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因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3,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定额的,对并列考生进行面试加试。
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需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考察期为两周,要求考察对象在学校相关工作岗位轮岗试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学校优秀硕士教师条件的,相关待遇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学校为新招聘教师提供教师公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市青年人才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22338350379-623044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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