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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0人。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地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商丘是殷商之源,华商之都,孔子祖籍,庄子故里,北宋四大书院之首的应天书院诞生于此。学校办学文脉传承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办学历史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河南省立商丘师范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梁园(平原路55号)、睢阳(文化路298号)两个校区。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建设了数字外语教学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各类体育场馆等。学校荣获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高校、省“十四五”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省智慧教学示范校、省国际化特色高校、省文明校园标兵、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3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20个学院,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5万人,生源遍布全国25个省、市(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一流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一流专业2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省级高校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
二、招聘对象
(一)高端人才
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人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的限制,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二)优秀博士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
专业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商丘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sq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
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学位、学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sqnu.edu.cn。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用人需求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学院为主分批组织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一般包括课程试讲、个人教学科研经历自述、答辩、心理测试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咨询电话:0370-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0-3111066(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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