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9焦作温县籍在编在岗教师回调40人公告

2019-08-19 15:53:0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91-3955557 18530182225

  • 地址: 焦作市解放东路148号

  【导读】关于更多焦作的最新招聘信息,欢迎加入焦作地区备考焦作公务员QQ群:580219913。收藏本站或者关注微信:河南京佳教育(henanjingjia)获取更多备考资源。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温县籍在编在岗教师回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调教师数量及学科

  本次拟回调教师共40名,其中:

  高中10名: 语文1英语2物理2化学1生物1历史2地理1;

  初中10名:语文2数学3英语3信息技术2;

  小学15名:语文2数学8英语2体育2美术1;

  幼儿园5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2.本人为温县户籍或配偶为温县户籍、在县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3.在温县工作的在编在岗外地户籍人员可视为温县籍人员,其配偶为县外在编在岗教师、且愿意来温县工作的。

  4.申请回温县工作的教师,必须是通过教师招聘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5.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优质课一等奖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

  1.报名。请符合报名资格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8:00至8月27日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温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391-6185219,联系人:郑老师。

  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温县籍在编在岗教师回调审核表》(一式2份);②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⑨在温县工作的在编外地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1份。

  报名时,同一学段若出现某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拟回调人数,则相应递减该学科拟回调人数,递减的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比例较高的学科。

  2.资格审查。申请回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面试。申请回调人员须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采用温县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采取讲课(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所报学科岗位数量,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直接淘汰;如某学科只有一名教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也不得低于60分。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回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面试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核查

  由县教育、编办、人社等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业务职责内的核实工作。

  五、公示

  对核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回调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回调资格。

  六、聘用

  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若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回调教师实行定向安置,高中教师安置在温县第一高级中学任教;小学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安置在温县第四实验小学任教;小学数学、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安置在温县第五实验小学任教;幼儿园教师安置在温县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初中教师安置在温县农村缺编初中学校任教。

  七、其它

  1.在回调期间,报名人员应时刻关注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回调公告信息,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或在回调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理相关回调手续的,按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在回调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2.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回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回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温县在编在岗教师回调审核表.xls

  温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nxian.gov.cn/sitesources/wxdzw/page_pc/zwgk/gkzp/articlee5fb2ea800f94802b0bc6581f019b724.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