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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遴选(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我市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65名(公开遴选(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公开遴选:我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公开选调:我市市直(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由下级机关(单位)调任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任职条件。报考科长职位,须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非领导职务职位的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报考副科长职位,须现任科员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非领导职务职位的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年龄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三、公开遴选(选调)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
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公告由信阳党员教育服务网(http://www.hnxydj.gov.cn)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统一发布。这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4日8:00至8月6日18:00,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应及时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
3、报考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中共信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位者,必需是市直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已经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含政法系统),报考前需向单位说明带编划转的附加要求。
4、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可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使用A4纸下载打印《信阳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8月7日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资金。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8月16日9:00至8月20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6、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遴选(选调)职位的拟遴选(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遴选(选调)职位,并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符合相应条件的其他职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7、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0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各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公务员局)公章)、报名推荐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进行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根据遴选(选调)职位情况,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
2、公开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严格审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应撰写专门的考察材料。
(五)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1、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根据实地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公开择优选拔任用的,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四、遴选(选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情形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附件1.信阳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信阳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联系电话:0376-6366730
0376-7676857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 七 年 八 月 一 日
文章关键词: 信阳市遴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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