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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豫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调范围
孟津县在编在岗试用期、服务期已满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
四、选调人数
1、拟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6名;
2、此次选调不针对具体任职岗位,根据被选调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任职岗位。
五、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有文字功底的、有财务和审计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任的其它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 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孟津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从mjxgwybgs@126.com公共邮箱下载,密码67922335abc)。
4、资格审查:由孟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委巡察办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5、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能力测试
资格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综合能力测试通知单。综合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单要求为准。
综合能力测试分写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总分130分,其中写作能力测试30分,结构化面试100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测试范围均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相关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
综合能力测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在孟津人社局网站上公布。本次选调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上述优先录用条件和学历层次等确定体检、考察和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任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新选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要服从岗位的安排,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组织领导
成立孟津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曲万涛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晋育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牛增刚、县人社局局长郭玉洁、县编办主任刘志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何江村、县委巡察办主任宋东海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在选调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有关此次选调工作人员的所有通知,均在孟津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本方案由孟津县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7922335。
孟津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文章关键词: 洛阳孟津县选调县委巡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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