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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严惩恶意欠薪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7-03-22 14:26: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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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近来,安徽省巢湖市人社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功向市公安局移交三起欠薪案件,累计涉及劳动者共30余人,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近年来,巢湖市人社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的双重“利剑”,以“两法衔接”为抓手,对恶意欠薪行为实行“零容忍”,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尽管恶意欠薪入刑已实施多年,农民工王加荣依然没能看到拖欠他工资后逃匿的“老赖”得到法律的制裁。一年多来,此人音信全无,此事也无法立案,王加荣和工友们的工资至今没有着落。

  【政策理论】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问题阐述】

  1、整体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景气

  经济下行使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人口红利消失使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使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出现欠薪现象。对于工程建筑、传统制造等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尤为明显。

  2、企业运作与管理不规范,存在诚信缺失问题

  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分包与转包链条较长,中间环节又缺乏监督和制约,导致欠薪链条长、涉及主体多,而部分企业经营者又存在诚信缺失问题,致使薪酬不能按规定清算。

  3、法律机制仍不健全,部门工作衔接不畅导致执行不力

  恶意欠薪违法成本低,导致一些企业有恃无恐;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存在衔接不畅问题,导致部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影响了依据刑法打击欠薪犯罪的效果。

  4、农民工法律知识与观念不强,维权意识与能力薄弱

  农民工普遍学历层次偏低,工作流动性大,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上没有主动权;农民工不知道根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诉求渠道也了解不多,凭个人力量讨薪无望后才转而向政府求助。以上这些问题导致在出现欠薪时,农民工维权举证较难,案件周期延续较长。

  【解决方案】

  1、立法司法部门应加强机制建设和体系完善

  立法部门应当完善劳动立法体系,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简化相关司法程序,切实解决执法周期长等问题。

  2、规范企业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各地政府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在企业推行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再下发项目许可证等文件的规定;要及时监控资金链出现困难的企业动态,对确实遭遇困难的企业予以,必要时启动应急资金优先支付农民工欠薪;劳动监察部门要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对于拖欠工资的单位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

  3、强化日常监管,集中进行清理

  各级政府部门需主动干预,强化执行力,将已有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注重平时的管理;劳动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用人单位给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让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落实联合清欠制度,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集中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4、农民工技能,增强法律维权意识,畅通投诉渠道

  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对农民工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农民工工作技能与自我价值;劳动、司法等多部门要加强维权联动机制,农民工欠薪维权办案的效率,并且对一些恶意欠薪的大案、要案,要通过媒体进行广泛传播,以农民工维权意识,畅通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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