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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省考申论热点:“分享经济发展”中的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6-10-21 14:32:0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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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1.共享经济平台运营难监管。分享经济是一种新经济形态,行业门槛低于传统行业,无需获得政府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在运营过程中因不理性的市场竞争,会存在不真实的“注水”或“泡沫”式订单,一旦市场回归理性,供需两端会出现“双向”萎缩,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产品供需双方权益难保障。对于那些与产品供给方的合作关系相对松散的分享平台,供给方相对自由,但受制于平台的利益获得相对难以保证;分享经济平台上的供需双方为需承担责任的陌生个体,分享平台需面对双方信任风险的挑战,尤其是需要维护需求方的权益。

  3.平台就业劳动关系难维护。平台运营的新经济形态决定了其劳动关系也并非传统雇佣的劳动关系,分享经济下产生大量的运营平台,创造出了非传统的灵活就业模式,其中不缺女性群体、下岗工人、退役军人等,社会保障要求涉及人群面广,极易发生劳动维权争议。

  【对策措施】

  1.政府需构建新经济下的监管体系。监管部门需研究、制定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可采用与传统行业“错位发展”的运营模式;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与手段,并充分利用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多方实现对分享经济的秩序治理。

  2.平台需制定规则体验。品质服务是分享经济的生命线,运营平台应制定平台运营规则,以确定和供给方的利益关系;运营平台应利用竞争机会促进供给方的服务标准,并需对供给方进行深度审查和清理,同时通过点评平台,使产品或服务有更高价值的体验,以建立分享经济下的信任机制,反过来再重塑社会信任。

  3.建立分享经济社会保障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全力构建内地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稳定的安全网;进一步普及“分享经济”的理念和价值,加强“分享经济”就业指导。

文章关键词: 河南省考申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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