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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模拟题:聚焦患癌女教师被开除事件

2016-09-05 11:20:2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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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回顾】

  刘伶利2012年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工作,成为大学教师。母亲刘淑琴说,刘伶利得了卵巢癌并且已经扩散,生病期间遭学校开除。母亲曾哭求校方帮继续买保险遭拒,校领导说“不要给我哭,我见这样的事情挺多的……”。

  近些年,刘伶利的家庭频遭不幸。父亲下岗,也是癌症患者;母亲退休,还要照顾痴呆的老父亲;学校停止给她医保缴费,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负担更重了。面对学校突如其来的开除通知,刘伶利和家人都感到无法忍受,他们选择了诉诸法律,虽然一审、二审均胜诉,但学校却拒不执行判决。2016年8月14日,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32岁的她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校方迫于压力出面解决此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校方恢复刘伶利的公职,向其父母道歉,给予丧葬抚恤金、补发工资,并赔偿50万元。

  【模拟试题】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女教师刘伶利事件引发强烈关注,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对于这件事,我谈三点看法:

  第一,学校此举属于违法。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另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l至4级的应当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达不到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大病补偿金。

  学校在该教师的治疗期内,不仅没有积极承担该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反而在没有支付任何补偿的情况下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在法院判决败诉后,依然拒不执行判决。可见,该学校推卸了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体现出明显的违法性质。

  所以,教育局和人社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民办院校教育和监督,加强普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法院应该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第二,该校推卸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属于道德缺失的典型。

  一位年轻女教师,在患上癌症、最需要的时刻,被学校开除且断了医保,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发生如此无情无义无德之事让人痛心,这也是网友群情激愤的重要原因。

  第三,让企业完全承担员工大病医疗期内的各种法定支出,负担较重,一些小企业根本就不堪重负,无力承担。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是劳资双方共有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毕竟,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有财力对所有病患完全兜底,保障企业合法的用人自主权,才能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所以,还是需要医疗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来兜底,给大病医疗一个出路,给病人和企业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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