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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济源示范区关于公开选聘2名公立医院院长的公告

2025-01-06 15:39: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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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济源市济渎路东段春天花花幼儿园西商务楼3楼(市委党校对面)

  济源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占地面积72亩,开放床位950张,各类临床、医技,门诊等科室89个,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济源市中医院创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60亩,核定床位600张,各类临床科室42个,是一家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公立医院院长。

  一、公开选聘单位和职位

  (一)济源市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济源市中医院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省内外医疗卫生领域在职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7.聘任期间全职到聘任医院工作。

  (三)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领域工作经历及相应管理经验。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需具有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同时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同时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选聘公立医院院长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院长或副院长(不含试用期);

  (2)现任或曾担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医技科研临床一线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5年以上;

  (3)曾担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院长或副院长1年以上,其中选聘济源市人民医院院长需2年以上。

  现任职级时间、工作经历、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通过招才引智“绿色通道”,采取“面谈评定+考察”的方式引进:

  (1)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2)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中原学者、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4)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中医药拔尖人才等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3)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5)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的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8)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实绩评估、面谈评定、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及聘任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始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月6日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组工”公众号、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yuan.gov.cn)、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wjw.jiyuan.gov.cn)、“健康济源”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采用线上方式)

  个人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8时—2025年1月24日17时。同一人员只能选聘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在截止时间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原件于政审考察阶段查验)一并发送至jywjwdj@126.com邮箱。资料及扫描件包括:

  1.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学术任职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3.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B,照片以“姓名”命名)。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一并发至邮箱。

  2.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以上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始终,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实绩评估

  聘请省内医疗系统业内专家和示范区纪检、组织、人社、编制、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绩评估小组,以百分制综合评定应聘人员实绩情况,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实绩表现(论文著作、课题成果、岗位管理成果、荣誉称号等)和履职尽责情况(基本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根据实绩评估成绩,确定进入面谈评定环节人员。

  (五)面谈评定

  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进入面谈评定环节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定,重点评定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综合考察

  考试有效成绩=(实绩评估成绩×50%)+(面谈评定成绩×50%);通过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考试有效成绩=面谈评定成绩。实绩评估、面谈评定、考试有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以上的,以参加实绩评估和面谈评定者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的,实绩评估成绩高者优先;实绩评估成绩相同,或者通过招才引智“绿色通道”、面谈评定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选聘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按1:1比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示范区卫健委颁发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其他

  (一)纳入济源示范区事业单位员额制管理。

  (二)工资薪酬及相关待遇:

  1.实行目标年薪制工资,济源市人民医院院长目标年薪45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济源市中医院院长目标年薪35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具体发放事宜双方面议并在聘用合同中体现。

  2.依据《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济区发〔2022〕13号),符合相关条件的,落实人才补助和户口随迁、配偶随调、子女入学等政策。

  (三)任期。初聘任期为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聘期内,由示范区卫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及奖励措施,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另行规定)。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同意可重新签订聘任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聘用人员待遇及目标任务等事项具体内容以聘用合同为准。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在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同时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91-6633820

  监督电话:0391-6638806

  本公告由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济源示范区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iyuan.gov.cn/zwgk/jczwgk/gggs_27013/t969093.html

文章关键词: 济源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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