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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洛阳市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注意事项

2014-12-23 12:53:4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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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已于上周五公布,现将部分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第一,见习人员资格要求:

  (一)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我省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或河南省内高校毕业。

  (四)择业期内(2013届、2014届)离校未就业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2015届)的高校毕业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第二,见习人员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行下载填写《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三)资格审查地址:新区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市会展中心人才服务中心B区224房间) 咨询电话:0379-69933860。

  第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

文章关键词: 洛阳市 注意事项 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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