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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法院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审判辅助人员,男 7 人,女 5 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司法事业,遵纪守法,作风过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户籍限制:仅限户籍所在地为郑州市各县市区及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的考生报考;
7.学历: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9届毕业生;
8.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限专业,法律专业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9.年龄:30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A证的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10.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11.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19年2月19日起,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中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zmxrmfy)及相关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他人不得代替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
(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4.咨询电话:0371—62108821/62108822。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学籍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4)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6.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
2.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9年3月1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分男、女排名。
4.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
5.具体笔试安排、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计算机测试
1.机试资格:所有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
2.机试内容:中文看打及听打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分男、女排名。
3.机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计算机测试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1.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 3月 5日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测试成绩×50%
(六)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男、女各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3.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以后当场宣布。
5.总成绩=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资格确认: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男、女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信息录入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系统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用。
4.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审查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审查不合格的;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被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4)逾期未报到的;
(5)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四、录取聘用
1.聘用人员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中牟县人民法院的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中牟县人民法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应发工资调整为237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上岗前已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A证的试用期合格后应发工资调整为302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3.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公司及用工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其它方式报名。
2.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7。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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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郑州 郑州中牟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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