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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郑州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19-06-17 17:27:4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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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牟县人民法院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 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司法事业,遵纪守法,作风过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4日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他人不得代替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 2019 年 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4.咨询电话:0371—62108821。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线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线学籍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

  (6)自由格式个人简历1份;

  (7)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8)公司在职派遣员工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需提供用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其它方式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截止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形不成竞争关系岗位的招聘人数进行核减。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微信公众号“东工HR”的相关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

  2.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9年6月28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岗位排名。

  4.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时间120分钟。

  5.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 7月 3日公布

  (三)笔试免试资格

  取得司法A证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最高分计算。

  (四)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2.准考证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东工HR”通知,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分岗位排名,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4.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以后当场宣布。

  6.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资格确认: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信息录入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系统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用。

  4.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审查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审查不合格的;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拟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4)逾期未报到的;

  (5)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六、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道,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中牟县人民法院的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中牟县人民法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应发工资调整为237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上岗前已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A证的试用期合格后应发工资调整为332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上调应发工资。

  4.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5.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公司及用工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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