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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到很多同学咨询关于事业单位一些编制上的疑问,比如最近几年新出的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政府购买等,不了解他们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不要着急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事业编:事业单位编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的人员编制,在省级机关有人员信息备案。
聘用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备案制: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总结性来说就是编制在岗不在人。
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收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政府购买: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文章关键词: 事业单位招聘中备案制、合同制、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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