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论刑事责任年龄的变化

2021-02-20 16:48:41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5月9日,大连13岁男杀害10岁女童案民事诉讼开庭。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10岁女童淇淇杀害,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在等待开庭的202天里,淇淇的母亲称自己每天处在崩溃边缘,但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坚持了下来。女儿出事后,她停掉工作,每天都去案发地,面对女儿的遗像“聊天“。家里的儿子也受其妹妹离世的打击,成绩出现直线下滑。令她生气的是,出事后加害人男蔡某某的家属从未找过她,也没说过一句道歉。如今等来开庭,她希望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也希望国家能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针对考试而言,考察较多的为相对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八种情形,记忆口诀:烧杀强抢,伤贩爆投。考试过程中会:结合分论具体罪名及犯罪情形进行混淆考查。如: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形、抢夺、运输毒品、失火罪

  同时须注意的是,周岁生日的当天一般认定为不满周岁,例如张某在14岁生日当天喝了酒,与路人发生冲突将人打成重伤,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依然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其生日当天依然不满周岁,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近期,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已于2020年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草案,“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原有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起始年龄是14周岁,14至16周岁的,只对特定的八种罪行承担责任,16周岁以后则可以对所有罪行承担责任。如果草案通过,则起始年龄改为12周岁,12至14周岁的,只对特定的两种罪行承担责任,并且在情节和程序上还有严格的要求。

  小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未成年人的心智年龄已经逐步,因此调整刑事责任的年龄是非常有必要的。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