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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贪污贿赂罪名,在考试中,是常考的罪名,很多人会难以区别这两个罪。那么,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呢?
一、明确考察方式
(一)识记型考察方式:如给具体的概念,问属于何种罪。
(二)案例型考察方式:如给个小案例,问该案例构成什么罪。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具体区别
通过以上表格可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关键在于主观故意不同。贪污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不具有归还的意思。挪用公款罪是行为人不以占有为目的,仅是将公款挪用,主观上有归还的意思。同时还要注意,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而挪用公款罪中,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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