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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8〕35号),学校后续招聘规程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创建于1953年,具有69年的办学历史,积淀了丰厚的教育资源和文化底蕴。学校现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交通运输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南省汽车、物流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占地面积1506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教学设备价值过亿元,图书馆藏书80万多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备完善。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在校生16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专、本科及研究生在校生近3000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2021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省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
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系(部、院)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劳动处。
(二)现场报名
2021年10月23日—10月24日(08:00—17:00)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馆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后,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于 10月28日进行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学校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地址:航海路校区艺术中心(郑州市航海中路与淮南街交叉口向南200米)
联系电话: 60868219 王老师 60868451 张老师
(四)面试
面试包含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在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试讲(100分):时间约15分钟,应聘者根据内容,进行现场讲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在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2、综合素质测试(100分):由学院招聘考核 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其所具有的特长、专长,考察了解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知识、敬业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按试讲70%、综合素质测试30%计算。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既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371—87166529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室 0371—87166682
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9690289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19774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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