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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2022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开放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新型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1月正式更名为河南开放大学。学校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社会建设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学校代管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开放大学实行系统办学,现有市级电大22所(含省直电大和3所行业电大)、直属学习中心1所、县级电大91所(含3所直管县级电大)、其他类型学习中心19个。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500亩,设有8个学院,开放教育开设本专科专业65个,职业教育开设专业32个。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河南中心”“河南远程教育中心”“河南省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建设任务。高职学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和“优质校”,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成立了河南省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和鲲鹏产业学院,获批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工程智能绿色建造等4个省级工程中心,师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50余项、省级奖项近400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多个国家级比赛中取得重大突破。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2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硕士招聘专业及计划见附件《河南开放大学(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要求2020、2021、2022年毕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获得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开放大学(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http://www.open.ha.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5,进入“河南开放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8:00至2022年7月27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请记准个人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河南开放大学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内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open.ha.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禹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525580、58525829
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各学习阶段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和“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
4.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有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须有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他要求的材料。
6.若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6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面试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2个环节。全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的招聘系统。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基本素质、能力等方面公共综合知识。笔试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情况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专业技能考试(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考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同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环节。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招聘工作 委员会,负责综合素质测评环节工作。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整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评任一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当天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总成绩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30103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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