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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人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豫农职院〔2021〕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参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郑州开封融城中心中牟,新校区位于雁鸣湖景区。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省“双高工程”建设单位、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实施工作。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8、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0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等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2023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2月15日—2月21日,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hnca.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2023年2月22日9:00至2023年2月24日17:30,报考者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zpbm202301/logi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通知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本人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③本人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④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联 系 人:方老师、庄老师、王老师 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或取消的招聘人数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意见由学校决定。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和岗位比例限制。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若本人阅读信息不及时,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部分,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填写完整的《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的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条件中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还需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本组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当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有竞争关系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名。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国家有关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人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豫农职院〔2021〕115号)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试用期一年(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人社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手续),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任,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准调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528029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6528018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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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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