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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政教育和管理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博士)。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熟悉学生工作特点,热爱学生辅导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意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4年以上(原则上入职后需至少完整带满一届学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包括2023届博士毕业生和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2024届博士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enufdyzp@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博士)。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河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见附件1);
2.个人求职简历(无模板,一个PDF文档),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3.个人证件照和全身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6.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7.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8.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党组织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见附件2);
9.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见附件3,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0.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组织印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1.学习、工作期间校级及以上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2.辅导员岗位职业经历或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兵役等经历者,需另提交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以上材料按照编号顺序排列;材料1-9必备,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到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前,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心理健康测试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和心理健康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后可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后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
(二)提供15万元博士安家费;
(三)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条件者可个人申请享受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补贴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人才人事部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71-22198061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修老师 刘老师
校人才人事部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校纪委:16627575626
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9690072
附件: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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