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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我校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1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开办有5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艺、经、农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18个教学院部,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1734人,教职工近1600人。学校现有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新一轮省重点学科5个,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特色专业7个。近年来,学校先后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6个专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测绘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11个本科专业为一本招生专业。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称号。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80名博士英才、6名高端人才、5名正高级工程师,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高端人才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的限制,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且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一般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端人才、高级工程类技术人才一般应在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城建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应聘学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我校将在收到应聘者报名邮件后以邮箱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一般包括课程试讲、个人教学科研经历自述、答辩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或心理测试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确认考察结果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5-2089192/2089083(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各招聘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5-2089310(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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