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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再就业应该有“竞业限制”

2018-08-24 18:30:2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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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对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作了规定。

  近年来,公务员辞职现象越来越普遍,一方面是由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从严、反腐威慑力度加大等因素,从业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养老金并轨,让“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梦想有了与社会各行各业的接轨空间,这是公务员合理流动的正常趋势。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具有择业自由,也有竞业限制,公务员也不能够例外,公务员辞职前,有的从事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的掌握着影响深远的技术,有的具有较大权力和资源优势等,虽然不属于行业内的“竞争”,但背后隐藏着权钱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隐患问题,影响的是市场公平,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公务员辞职后从业行为的进行规范,是应当的,也是必要的。这既是有效遏制公务员再就业的腐败隐患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公务员有辞职再就业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彻底一身轻松,与责任和规矩分道扬镳,而要接受“竞业限制”,遵守市场秩序,自带“紧箍咒”,明“红线”,知“禁区”,在规定的从业限制期内,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权力监督的追溯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人走权随、违规越线等问题要追查到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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