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20国考首次明令禁止,这类人不得报考公务员!网友:很支持!

2019-10-29 08:52:4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公务员招考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分别于2019年10月24日18:00和10月26日18:00结束,共有143.7万人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60:1。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由于2020年国考首次明令禁止失信者报名,国考报名资格的准入问题因而备受关注。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中新增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两项规定。因此,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必须依据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报考者提出新的要求。也是2020国考首次明令禁止这类人不得报考!

  现在国家对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惩治力度越来越大,这也是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务员,应该遵纪守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说明其有拒不执行国家法律的行为,当然应该对其关闭进入公务员体制内的大门。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方面惩戒了失信人,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现实,有利于推动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把道德水平作为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门槛,也有利于引领社会良好道德风尚,推动整个社会诚信向善。

  对于作为公共权力的直接执行者的公务员,对诚信的要求也越来越强,对人员的“纯洁性”更加注重。失信人员有能力还钱却不还,这可以说是最不受大家喜欢的一类人了。这种人的人品就有很大的问题了,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拒绝录用的。很多网友都纷纷表示支持这项规定,甚至有网友表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子女都应该限制报考公务员,才合理。

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 京佳教育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