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7招教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一:依法执教

2017-04-13 14:37:50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一、依法执教

  定义:依法执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过程。

  特点:执教主体的特定性;执教依据的专门性;执教性质的特殊性;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解释:1.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2.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

  3.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和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学生伤害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

  二、真题示例

  【填空】

  1. 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

  1. 1980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判断】

  2. 所谓依法执教就是依罚执教。

  2. × 依法执教是依据法律管理教育。教师在执教过程中,不能把依法执教片面理解为“依罚执教”,更不能理解为“依罚代教”。

  3. 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主要是指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3. × 不是主要是,而是只能是。

  4. “依法执教”和“依法治教”的涵义是一样的。

  4. × 依法执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而依法治教强调的是在教育管理中必须要依法办事,绝不仅仅是运用法律的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

  【简答】

  5. 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5. 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

  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

  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6. 简述“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6. 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京佳教育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