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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每日一练(11月10日)

2022-11-10 11:15:1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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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久病在床,一日其远房亲戚乙前来探望。乙见甲家后院杂草丛生,便自行找来锄头将杂草除尽。不料,甲得知后大惊失色,原来该杂草是甲特意种植的用来治病的名贵药草。请问,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但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D.侵权行为

  2.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相适应。

  A.所犯罪行 B.承担的刑事责任

  C.危害后果 D.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应该( )。

  A.一律停止执行 B.一律不停止执行

  C.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根本大法

  D.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作不同的分类。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相对于《民法总则》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为一般法

  B.按照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主体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C.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普通法法系国家被普遍采用

  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并不是的,实体法中也可能有程序问题

  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权。D项正确,C项错误,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题中乙虽然原本是好意,但未经允许,便自行将草锄尽,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亦造成了重大损失,故应属于侵权行为。A项错误,代理指以他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A项锄杂草的行为不属于代理,更不用说是无权代理。B项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其管理的后果是对本人也就是被管理人有利,而不是造成损失。本题中乙的行为已经对甲造成了重大损失,故乙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故本题选D。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D项正确,按照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原则。D项正确,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宪法概述、特征。B项错误,宪法的渊源(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而我国没有宪法判例。A、C、D项正确,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力量的对比关系。故本题选B。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分类。D项正确,程序法和实体法是辩证统一的。是“你有我,我有你”。事实上,各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既有程序性的,也有实质性的内容。A项错误,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但是特别和一般是相对而言,不能笼统的说《继承法》是一般法还是特别法。B项错误,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是依据法律的创制和表现形式不同。C项错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大陆法系(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大陆法系一般会把法律区分为公法与私法,而英美法系主要把法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家被普遍采用。故本题选D。

文章关键词: 招教 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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