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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教学
第二节 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社会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体力,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使其形成科学世界观的过程。
二、教学过程的本质
(一)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这里的认识不等于“认知”,是一个层次高于心理学中的认识的哲学概念,即人脑对于客观世界积极的反映,概括着心理学上的认识、情感、意志以及个性心理品质形成等全部活动和过程。
区分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标准是活动的主体作用于活动的客体,有没有引起客体的变化。如果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作用于客体,引起了客体的变化,即改造了客体,这种活动就是实践活动;如果主体作用于客体没有引起客体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却是主体自身,这样的活动就是认识活动。因此,教师教的活动是实践活动,学生学的活动是认识活动。
教学过程中有两类不同性质的活动(教和学),但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是学生与其所学的知识之间的矛盾(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同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实际上也就是学生认识过程的矛盾,是认识主体与其客体之间的矛盾,因此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最主要的活动,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它遵循的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统一、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普遍性规律。教学过程具有人类一般认识过程的共同性,主要表现在:1.认识的总目的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认识客观世界,掌握科学真理,最终达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目的;2.认识的基本规律和阶段具有一致性。
(二)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其特殊性表现在:
1.认识对象的间接性与概括性。即学习的内容是已知的、他人的也是经过提炼的认识成果。
2.认识方式的简捷性与高效性。通过间接知识认识世界,可以减少探索的实践,避免探索的弯路,尽快地掌握人类的文化精华,因而是高效的。
3.教师的引导性、指导性与传授性(有领导的认识)。学生具有不成熟性,学生的认识始终是在教师的传授、指导下进行以达到认识目的。
4.认识的交往性与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这种交往活动同时具有实践的性质。
5.认识的教育性与发展性。即教学中学生认识的形成既是目的,也是发展的手段,认识中追求并实现着学生的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发展与完全人格的养成。
(三)教学过程以认识活动为基础,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
教学过程不等于发展过程,它是实现发展的途径和手段。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理解与掌握知识、形成技能技巧、培养学生的能力。但学生的情感、意志等因素也同时参与学生的认识过程,并与学生的认识过程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学生在掌握知识的教学过程中,也在实现着其身心的全面发展。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基本特点)
(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间接性规律)
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获取直接经验,即通过亲自探索、实践所获得的经验;二是获取间接经验,即他人的认识成果,主要是指人类在长期认识过程中积累并整理而成的书本知识。
教学活动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要以间接经验为主、直接经验为辅,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1.以间接经验为主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特点学习间接经验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基本途径。
人类的知识都产生于实践,来自于直接经验,虽然通过直接经验也能不断扩大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由于个人的活动范围、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仅依靠直接经验认识世界是不可能的,必须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借助间接经验认识世界,是认识上的。在教学过程中,把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加以选择,编成课本,并由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学习,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把学生的认识到现代化的水平。
学习间接经验也是由学生特殊的认识任务决定的。在学校里,学生的主要任务不是去探索、发现真理,而是学习和继承已有的认识成果,把他人的认识转化为自己的认识,把人类的认识转化为个体的认识。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以接受间接经验的方式来实现。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书本知识,一般表现为概念、定理、原理等,这对学生来说是间接经验。学生要把这些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必须以个人以往积累的或现时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教师要根据教学需要充分利用和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
3.贯彻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
在教学中,要正确处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过分强调书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忽视引导学生通过该实践活动、亲身参与、独立探索去积累经验、获取知识的倾向;
一种是只强调学生通过自己探索去发现、积累知识,忽视书本知识的学习和教师的系统讲授。应该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
(二)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双边性规律)
在教学中,教师的教依赖于学生的学,学生的学离不开教师的教,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
1.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习质量的检查者,他能够引导学生沿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使学生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教师受过专门训练,不仅“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思想修养,而且了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懂得如何组织和进行教学,能够发挥主导作用。教师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教师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并起着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2)对学生学习方式以及学习的态度发挥作用;(3)影响学生的个性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
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实现有赖于教师自身的条件,即具备应有的知识和能力素质,品德及人格;另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还必须具备各种客观条件,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是否得到应有的,教师工作的条件是否得到基本的保证。
教师主导作用是针对能否引导学生积极学习与上进而言的。它体现在:首先,在做人上能以身作则,正直、智慧、敬业、严谨、耐心、和蔼,受学生尊敬、爱戴,有很高的威信与亲和力;其次,在教学上要善于启发、诱导、讲解、示范、训练、辅导、指点和耐心服务,以便使学生积极而高效地掌握知识,自身的才能、修养。
应当指出,教学中一切不民主的强迫灌输和独断专横做法,都算不上是教师的主导作用,都不符合现代教学的要求。
2.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参与教学的能动性
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学生对外部信息具有选择的能动性、自觉性,学生对信息的选择与否直接受学生本人的学习动机、兴趣、需要以及所接受的外部要求所左右;(2)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时体现出独立性、创造性,因为学生对信息进行内部加工过程受到个体原有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等制约。这些都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仅仅解决师生之间的认知关系是不够的,还要解决师生之间的人际关系。所以,要建立合作、友爱、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要创设和谐环境,鼓励学生合作学习;(2)要引发学生的兴趣和需要,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主动参与;(3)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别差异,对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4)要引发学生在思想和情感上的共鸣,培养学生自我调控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同时创设自我表现的机会,使学生不断获得成功体验;(5)要洞察学生的内心世界,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才能。
需要指出的是,尊重儿童并非放任儿童,听任课堂自发地发展,放弃教师的职责与主导作用,恰好相反,而是了对教师教的要求,加重了教师的责任和工作量。
3.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
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相互促进的。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依赖于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越高,说明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反过来,学生主体作用要依赖于教师的主导作用来实现。只有教师、学生两方面互相配合,才能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4.贯彻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
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只重视教师的作用,忽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不能只强调学生的作用,使学生陷入盲目探索状态,学不到系统的知识,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历史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认为,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向学生传授知识、进行教育主要依靠教师,主张树立教师的威信,以为只要顺从教师的教导,学生就能学到知识、养成良好品德,至于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都被认为是有害的东西。而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则指责传统教育以学科为教学的中心、以教师为教学的主宰,给儿童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因而主张进行重心转移的革命,把儿童变成教学的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育的一切措施都要围绕着学生转。
这两种倾向或者忽视学生主体作用或者忽视教师主导作用,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行不通的。
但是,目前这两种倾向在教学实践中并未完全解决,并常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新的形式复演出上述两种倾向。最常见的是,在注重效率、质量与升学的功利驱使下,过于强调教师的作用,相对忽视尊重、关怀学生,以至于教师仍然居高临下,讲得过多、管得过死,压抑了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这是一种传统弊病的表现,亟待改进。另一种则是在教学改革的探索过程中,一味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过于注重课堂的活动与热烈氛围,相对忽视教师在教学上的理智引导与规范,以至于学生活泼有余,对知识的系统掌握则有不足,影响了教学质量,其危害也不可忽视。
因为教学中师生的认识与实践关系是复杂的、受诸多因素影响的、多变的,本来就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所以,最可靠的措施只能是普遍教师的思想修养和专业水平,增进教师的教学经验与能力,加强对学生的了解、沟通,教师的责任感和创造性,才能实现师生主体之间民主平等、生动活泼、相得益彰的互动与合作,在创造性的教学活动中使师生保持动态的平衡。
(三)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发展性规律)
1.知识和智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
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智力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知识的多少与才能的高低并不等同,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也并不相同。智力并不完全是随着知识的掌握而自然发展起来。
2.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二者是相互统一和相互促进的(联系)
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者统一在教学活动中。现代教学观认为,教学过程既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又是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的过程。
(1) 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这两个教学任务统一在同一个教学活动之中,统一在同一个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之中。知识,以表象、概念、定理、原理等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存在;智力,是以观察、判断、推理、分析等思维的活动来认识客观世界。思维的内容和思维活动不可分,没有无内容的“思维活动”,也没有无思维活动的“思维内容”。
(2)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知识为智力活动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只有有了某一方面的知识,才有可能去从事某方面的思维活动。缺乏必要的知识,就谈不上进行的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所以离开了知识,智力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知识是智力发展最大的障碍。
(3)发展智力又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智力既是接受人类已有知识的工具,同时又是开发新知识的工具。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依赖于的智力。智力水平高,知识学得就陕、就好,否则,就慢、就差。
3.要使知识的掌握真正促进智力的发展是有条件的
(1)从传授知识的内容上看,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是规律性的知识。只有掌握了规律性的知识,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才能实现知识的“迁移”,才能由已知推至未知,才具有真正的思维能力。而且也只有规律性的知识,才需要理性思维的形式。
(2)从传授知识的量来看,时问范围内所学知识的量要适当,不能过多。要给学生留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通过思考,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
(3)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学过程从始至终都应唤起学生积极的思维,启发学生学习的愿望,引导学生学习的兴趣,始终使学生处在一种对知识的追求状态。
(4)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4.贯彻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像形式教育论者那样,只强调训练学生的思维形式,忽视知识的传授,也不能像实质教育论者那样,只向学生传授与实际生活有用的知识,忽视对学生认识能力的训练。在教学中,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教学质量。
(四)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教育性规律)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品德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学生思想品德的有赖于其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首先,科学的世界观和先进的思想都要有的科学文化知识作基础;其次,知识学习的本身是艰苦的劳动,这个学习过程可以培养学生的优秀道德品质。正如赫尔巴特说的“我想不到任何无教育的教学”,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
2.思想品德的为学生积极地学习知识提供动力
学习活动是一项十分艰苦的脑力劳动,在学习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需要学习者必须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强烈的学习欲望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在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水平,引导他们将个人的学习与社会发展、祖国前途联系起来,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这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保证。
3.贯彻传授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在教学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脱离知识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这会使思想品德教育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不利于学生品德的,而且还影响系统知识的教学。一种是只强调传授知识,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不能认为学生学习了知识以后,思想品德自然会随之。因为教学的教育性必须要经过教师给学生施加积极影响,必须通过启发、激励,使学生对所学知识产生积极的态度时,教学的教育性才能得以实现。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四、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即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教学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激发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它往往与学习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生学习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
领会知识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感知教材主要是使学生获得关于所学内容的一个整体的表象,是所有教学活动的必经阶段。理解的目的在于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三)巩固知识
巩固所学的知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巩固知识的意义在于避免或减少对先前所学知识的遗忘,并且为顺利地学习新知识、新材料奠定基础。
(四)运用知识
在教学中,运用知识、形成技能技巧主要是通过教学实践来实现的,如完成各种书面或口头作业、实验等。此外,运用知识不只局限于技能和技巧的掌握,它还包括“知识迁移”的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发挥等。
(五)检查知识
检查知识是指教师通过作业、提问、测验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查的过程。检查知识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及时获得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并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以便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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