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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制改企人员安置,干部和工勤会实行不同的安置吗?

2020-01-15 15:20:5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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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革,被划为经营类事业单位面临转企推向市场,人员也面临脱离编制,转成企业人员,那干部和工勤岗在安置上有区别吗?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一些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会被取消事业单位属性,逐步改为企业化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改制后的人员工资待遇完全由企业负担,当地财政不再承担。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以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员安置问题,这也是关系我们切身利益的最大的问题。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以后,干部和工勤人员会实行相同的安置政策,不会因为你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包括部分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征询本人意愿进行分流安置。个人愿意随单位改企的,剥离事业身份改企业人员,但因为原来领导班子多数是组织部管理的干部,改企后其管理权限仍在组织部,不能随便由企业或国资部门任免,更不会因为改革而丢失干部身份。个人不愿意随单位改企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考虑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

  二、少部分在编人员或因单位职能划转,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或多或少会承担一部分公益职能,这部分公益职能一般会在改革中剥离出来,划转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原来从事这部分职能的在编人员按惯例也会随单位职能划转到新的单位安置。

  三、其余绝大部分在编人员包括工勤岗位人员都将随单位改企,剥离事业编制变为企业人员,实行市场化管理。这是单位改企后安置的主体,原则上会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无论你愿不愿意,都按政策统一执行,否则很难推进改革。

  四、原有合同制、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非编人员,因为不具备事业编制,从事的是临时性、辅助性工作,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随单位转企。没有岗位的,按规定辞退,给予的经济补偿。

  五、至于工勤岗位人员,除了极少部分因为岗位需要或者个人有关系,可以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外,其余的和其他在编人员都实行相同的安置政策,即随单位转企,不会因为身份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干部身份是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特有管理制度,到了企业以后,大家都是一样的,有没有干部身份就不再那么重要了。比如,曾经就有一个朋友反应,他原来所在的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他具有干部身份,在原来事业单位属于股长,他有个同事是工勤身份,在原来的事业单位没有职务。但转为企业以后,他现在只是企业下属部门的一个副职,而那个工勤人员深得领导赏识,现在已经是部门正职了。也就是说,企业是不区分你是不是具备好不身份的。

  总之,事业单位转企时,一般都会采取相同的安置政策啊,不会区分干部身份、工勤身份,转为企业以后的发展也与干部身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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