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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选调生行测定义判断中多情形题目的解题技巧

2016-03-02 16:06:2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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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判断分为单定义和多定义。所谓单定义,就是题干给出一个定义,要求选择符合或者不符合定义的一项。而多定义题目会给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定义, 要求选择符合其中某一个定义的选项。而对于单定义来说,有时还会出现给出多种情形的题目。这种题目文字多,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为了让大家能够又快又准地 解决这类题目,下面介绍一下多情形题目的解题方法与技巧:

  为节约时间,可先不必详读每一种情形。首先,略读各种情形,找到几种情形最明显的区别,划出关键词。其次,将选项往几种情形上进行对照。这时主 要对照区别较明显的关键词,如主语,宾语,以及时间、地点、原因、目的、方式等状语,确定该选项可能会符合哪一种情形,再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例题】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012-国考-93)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周某开车在下班途中违章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颅骨骨折

  B.交警小李因纠正王某的违章行为引起王某不满,在上班途中遭到王某的殴打

  C.赵某在车间加班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绞进机器中,事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D.张经理为加深与同事的感情,在工作日邀请同事共连午餐,结果同事在用餐后不慎摔伤

  【解析本题答案为C。首先根据定义,给出了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而每种情形都有各自的时间地点状语,因此 逐个选项对照。A项,时间和地点状语为“下班途中”,可对照情形(四),而A项周某违章,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不符合情形(四)。B项,时间和地点状语为 “上班途中”,仍然对照情形(四),事件为遭到殴打,并非交通事故伤害,因此也不符合定义。C项,时间地点状语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对照情形 (一)、(二),在车间加班手指被被绞进机器中,属于工作原因,并非暴力意外伤害,因此符合情形(二)。D项中的时间地点均不符合题干中的任何一种情形, 排除。因此,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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