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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1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河南财专)是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校园占地面积706亩,位于郑州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学校设置有财政税务系、会计系、对外经济贸易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等教学部门及党政管理部门40个。现有教职工604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 126人,博士29人,硕士295人,专职教师455人。学校面向河南、江苏、吉林等19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8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财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教学部门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河南财专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6、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hncz.gov.cn)、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acz.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http://hr.hacz.edu.cn/recruit,进入“河南财专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日至8月1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河南财专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8月4日至8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河南财专人事处 (行政办公楼8楼802室)。
联系电话: 0371—85305828 0371—85305817
邮箱:czrsczp@126.com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2)打印的自荐材料2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
经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开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测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人选。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拟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财政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硕士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 0371—6580290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371—85305828(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85305817(河南财专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5808990(省财政厅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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