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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证《教育基础知识》必备考点:教学(上)

2016-08-31 10:37:3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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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学概述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传递和掌握社会经验的双边活动。它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的活动。

  (二)教学的特点:

  1.教学以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是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

  3.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4.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三)教学的基本环节

  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二、教学设计

  (一)教学设计基本程序的四要素:

  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和教学媒体、教学评价。

  三、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

  (一)教学原则

  1.直观性原则

  2.启发性原则

  3.巩固性原则

  4.循序渐进原则

  5.因材施教原则

  6.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7.量力性原则(又称可接受性原则)

  8.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原则

  (二)教学方法

  1.讲授法

  2.谈话法(也叫问答法)

  1.演示法

  2.练习法

  3.实验法:

  4.讨论法

  7.参观法:

  8.实习法:

  9.读书指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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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教师资格证 教育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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