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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执法
定义:教育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具体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
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基本原则:①行政合法性原则;②行政合理性原则;③责任行政原则。
形式:①教育行政措施;②教育行政处罚;③教育行政强制执行;④教育行政救济。
特点:①从实施的方式和活动性质来看,教育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适用教育法律的专门活动。
②从执法主体来看,教育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③从执法依据和执法后果来看,教育执法是使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④从执法要求来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⑤从执法对象来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以教育法律规范使用特定对象的活动。
二、真题示例
【单选】
1. 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教育法律而规定和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是( )
A. 教育行政立法活动 B. 教育行政执法活动
C. 教育性质督导活动 D. 教育政策制定活动
1. B 略。
2.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是( )
A. 中共中央 B. 国务院 C. 最高人民法院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 D 略。
【判断】
3. 所谓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教育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教育法。( )
3. ×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4. 教育守法的主体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 )
4.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定,教育守法的主体有公民和社会组织两类,也就是说,所有国家机关、所有政党、所有组织、所有公民都有遵守教育法的义务,而不能仅仅认为教育守法的主体只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
【简答】
5. 简述立法的程序。
5. ①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②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③教育法律案的通地;④教育法律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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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招教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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