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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的二重性
从领导的性质来看,领导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性。领导本质主要是由它的社会属性决定的。
(一)领导的自然属性
领导的自然属性是指领导活动中的指挥和服从关系的属性。领导是社会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的自然需要。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的,它需要领导者以统一的意志来引导、指挥、组织、协调、监督被领导者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如果没有这种统一意志的引导、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和服从,就不可能有共同的社会活动。领导活动中的指挥和服从关系的属性,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下都同样具有,是各个社会领导活动的一般的共同的属性。领导的自然属性具有“永恒性”。
(二)领导的社会属性
领导的社会属性是指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经济、政治等利益的对立或者一致关系的属性。领导活动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生产关系的表现。唯物史观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规定着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形式。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集中地表现为生产过程中的领导关系。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何种领导方式归根到底是由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互对立的生产方式中,由于阶级压迫和剥削的需要,领导对于劳动的监督职能很明显,领导关系中的统治色彩非常突出。在政治、思想领域的领导活动,便带有强烈的社会政治属性。作为领导社会政治生活的国家政权及其官吏,虽然表面上执行着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社会职能,但实质上则是统治阶级对社会进行统治的工具。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者本来都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领导者与群众只是社会分工不同,领导者的领导活动体现着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可见,领导活动不仅是社会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且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贯穿着经济、政治等利益的对立或者一致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领导的社会属性。
(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
领导的二重属性,并不是说有两种不同的领导活动,而是指同一领导活动的两个方面的表现,是要说明世界上并不存在只有单一属性的领导,我们只有在二重属性的统一中才能把握特定社会的领导关系。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认识和把握领导活动,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中领导的异同和联系有重要意义。我们如果只看到领导的自然属性,而看不到领导的社会属性,就会把不同性质的领导活动混为一谈,就会抹杀各种不同性质领导活动的原则界限;如果仅仅看到领导的社会属性,而忽视了领导的自然属性,就会无法研究和认识领导活动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就会忽视或拒绝吸收我国以往社会和外国的有益的领导经验、理论和方法等。
领导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间,社会属性占着主导的地位,领导的本质主要是由社会属性决定的。这是因为:(1)领导的社会属性制约着领导的自然属性。例如,一切社会生产过程中的领导都具有指挥、协调等自然属性的形式,但这些自然属性却是通过不同社会形态、不同领导关系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来实现的。(2)社会属性决定着领导活动中领导者的产生形式。在领导活动中,领导者的出现,首先是由其社会属性决定的。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领导与管理者的二重性时,这样指出: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领导人,相反,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3)社会属性规定着领导活动基本要素的相互关系。领导所具有的统一意志和权力的特征是由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决定的,领导活动中基本要素的相互关系也是由领导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或者这种统一是建立在意志根本对立的基础上,权力是用强制和欺骗来维持的;或者这种统一实现了被领导者的根本利益,它所拥有的权力与自愿服从、民主管理协调一致。(4)社会属性不受自然属性改变的影响,仍然决定着领导的实质。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的领导过程中,领导方式的自然属性的形式可以改变,资本家可以不直接进行监督劳动,而让经理、监工代行指挥,但这并没有改变其剥削压迫的实质。
二、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
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是由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方式决定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新型关系的内在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
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了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不再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是同志式分工合作的关系,没有尊卑贵贱之分。一方面,各级领导者都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在经济上政治上没有任何特权,他们是受人民委托而担任领导职务、走上领导岗位的,其根本利益与人民群众是一致的。另一方面,由于分工不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指挥、组织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重大责任,他们应当是负责的“公仆”和勤务员。他们来自人民群众又服务于人民群众,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向人民群众负责,同时又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的事业和利益,就是领导者的事业和利益。这是人类历史上完全新型的领导关系。
社会主义的领导关系,并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群众夺取政权,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的过程中就已经逐步建立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就已建立了新型的平等的同志式的领导关系。这种新型的领导关系为保证革命事业的胜利起了巨大的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的领导关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主义领导的服务本质
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型领导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明社会主义运动的性质时曾经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无产阶级领导者应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和“社会本身的负责勤务员”。毛泽东一贯提倡领导干部要“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则明确说“领导就是服务”。这都是对无产阶级领导和社会主义领导本质的深刻揭示。
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之所以是服务,主要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领导,作为上层建筑的内容,是为该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而作为生产关系的内容,又是为发展生产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的。
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决定了领导工作的根本宗旨必须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落实到领导者制定和实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认清和实现社会主义领导的服务本质,必须正确处理指挥员和勤务员、主人和公仆、教育者和学生的关系。西方管理学也讲服务,由于社会背景不同,它同我们讲的领导的服务本质,在内涵上是有原则区别的。
三、领导权力
社会主义领导的服务本质在领导活动中的实现程度,从意义上说,取决于对领导权力的认识和行使的正确程度。[page]
(一)领导权力的构成
这里说的领导权力是指领导者的职位权力,是领导者在特定的组织里因占有领导职位而形成的权力,是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目标在实施领导的过程中对被领导者施行的强制性支配和控制力量。领导权力与领导影响力、领导权威、领导魅力等概念和范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领导影响力是指领导者所具有的影响和改变被领导者的态度和行为,并使这种行为与组织目标趋于一致的力量。领导影响力包括强制性影响力和非强制性影响力。强制性影响力主要是由职位权力带来的;非强制性影响力,也叫自然影响力,是由领导者的品德、才学、业绩等形成的使被领导者自愿接受其影响的力量。领导权威与领导人及其意图是否得到被领导者的认同直接相关。一般地说来,被领导者的认同是权威合法化的最终基础,接受和服从是领导权威的先决条件,所以领导权威是被领导者对领导者权力运用情况的反映。领导者要领导权威,充分得到被领导者的拥护和支持,必须努力自己的自然影响力,合理地使用强制性影响力,使强制性影响力和非强制性影响力有机结合和统一,并努力扩大与增强非强制性影响力。领导魅力是领导权威较高的一种境界,是被领导者对领导者心悦诚服地自觉拥护、配合与服从,对领导者所组织、指挥的活动的积极愉快地参与。
在不同的行业、单位或部门,领导权力的构成不尽相同,就其共性而言,领导权力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决策权。这是各种领导权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力。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的过程也就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或者说“领导就是决策”。
2.组织权。领导者根据事业或工作的需要,对机构设置、权力分配、岗位分工、人员安排等作出决定的权力叫做组织权。这是领导者的意图得以实现的组织保证。
3.指挥权。领导者(或领导机关)为实现其决策或规划,对下属(人员或机构)下达命令或指示等的权力叫做指挥权。这是领导者实施领导决策或规划的基本保障。
4.人事权。领导者对其下属人员,有选拔、录用、教育、培养、升降、调配、使用、任免等权力,这就叫做人事权。这是领导者的职权充分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
5.奖惩权。领导者根据其下属的功过表现,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的权力叫做奖惩权。这种一正一反相辅相成的权力,是领导者对其下属进行统辖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6.调控权。领导者根据实际情况的要求,对其所属的机构、人员、工作等进行及时的调整控制,使全局的工作能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以便更好地完成预定任务,达到既定目标。这叫做调控权。
(二)领导用权的原则
领导者运用好权力,必须坚持一些基本的用权原则。
1.民主原则。领导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人民群众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授予领导者以的权力,也可以因其不称职而收回这种权力。领导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善于自觉地倾听、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建议和意见。
2.为民原则。领导者是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只能运用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或达到任何个人目的。
3.合法原则。将权力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种内容都用法律和制度加以明确规定,使权力的设置、运行和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领导者只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和程度之内运用权力。
4.适时原则。就是把握住行使权力的时机。时机是社会活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能否善于抓住时机,直接影响权力实施的效果。
(三)领导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要保证领导者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加强对领导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必要性。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权力具有被滥用的可能性。由于种种社会的、历史的以及体制或制度等因素影响,掌握权力的人既可以运用权力来为人民服务,也可以滥用权力而危害人民。因此;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制约与监督,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极易导致腐败。
(2)掌权者的情况呈现复杂性。人是社会人,是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任何个人,即使共产党员或领导干部,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消极变化而滥用权力。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3)认识存在局限性。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但人们的认识水平又总是要受到社会的和历史的客观条件的制约,从而发生对客观世界认识上的片面、偏差乃至错误。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身上,就会导致决策上、行动上的偏差和失误,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和损失。为了不使错误的认识转化为错误的决策和错误的行动,也必须引入监督制约机制。
2.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措施。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靠组织教育和领导者的自我修养。通过教育和修养,使领导者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破除“官本位”意识,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心一意、千方百计地为人民谋利益。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1)要使权力结构本身形成严密的制约和监督。要对不同性质的权力作适当分解,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行使,职权配置要科学。根据分权和各自的职权来设计权力运行的程序,从而使各种权力部门(单位或岗位)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互相把关,保证权力依法运行,从而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
(2)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领导班子决策,应实行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追究制。
(3)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下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实行定期考核和审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结合届中和届末考察,建立和完善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包括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公开等制度,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手段,实行质询、听证和报告制度。加强职能监督,包括强化人大权力机关的职能监督和政府的行政执法监察。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司法机关必须独立行使司法权。加快推进监督机制建设的法制化进程,推行政府的机构职能、内部管理、投资行为、招标采购、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包括费改税)、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正确政绩观
社会主义领导的服务本质在领导活动中的实现程度,从意义上说,还取决于领导干部政绩观的状况。
(一)政绩观的内涵和要求
所谓政绩,按字面的解释是指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绩效。所谓政绩观,是指人们对政绩的总的看法。领导干部肩负着党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在任期间通过扎实而勤奋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留下突出政绩,这是任何一个有责任心、事业心的领导干部应该有的追求,同时也是一个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和对其进行评价的依据。但是,在政绩这个问题上,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就涉及政绩观问题。政绩观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绩的目的,即为谁而建政绩;二是政绩的内容,即什么是政绩,什么不是政绩;三是政绩的取得,即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或途径实现政绩。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政绩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引导着我们去该为谁而建立政绩,该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创造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所谓政绩的目的,其实质是要回答这样一个根本的问题:即我们建立政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利益,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核心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目的。共产党人的政绩,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绩。我们党所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民谋福祉,为群众创政绩,应该是每个领导干部的终身追求。违背人民的意愿,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不是政绩,而是败绩。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必须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所谓政绩的内容,其实质是要回答,什么是真政绩,什么是假政绩。政绩的确有真假之分。孰为真?孰为假?这需要用科学的标准来评判。怎样衡量政绩,如何判断政绩观正确与否,这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问题。胡锦涛同志指出:“努力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的检验。”鲜明地提出了用实践、群众和历史来衡量政绩,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历史观的生动运用,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坚持以实践、群众和历史衡量政绩,我们就能避免创造政绩上的主观性、片面性,就能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就能团结带领群众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就能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
所谓政绩的取得,就是说政绩既不是靠花活“玩”出来的,也不是靠蛮干、霸道的作风“逼”出来的。正确的政绩观所倡导的政绩的取得,靠的是实干,靠的是科学,靠的是群众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从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出发,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按客观规律、按规矩、按规则办事,坚决防止和克服主观随意性和经验主义;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充分认识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抓落实作为一个极其罡肃的政治问题来对待,在抓落实的实践中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取得什么样的政绩、创造多大的政绩。
(二)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的意义
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正确科学与否,不仅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1.树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客观需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要靠各级领导干部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去奋斗。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要求,一一落实到领导干部的所思所求所行之中,使广大干部自觉用正确的判断标准、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去实践、去探索,用正确的政绩观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只有从全局的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求真务实的要求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出实实在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才能顺利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否则就会走弯路,造成损失,贻误大局。
2.树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观是落实宗旨、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执政施政、创造政绩的过程也就是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过程。政绩是人民拥护党的最根本原因。没有全体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前仆后继,恪尽职守,建功立业,就没有党和政府生存发展的基础。只有广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励精图治出政绩,把政绩建立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才能把党的宗旨、纲领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做到科学决策,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来赢得民心,从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3.树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观是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政绩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灵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追求和执政行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思路,也就有什么样的工作作风。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干部走正道,出实绩,为人民建功立业。错误的政绩观必然使干部误入歧途,或作风浮躁,急功近利;或投机取巧,沽名钓誉;或得过且过,无所事事。这不仅败坏党风,贻误事业。而且影响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保证各级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page]
(三)在政绩观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总的来说,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是正确的,是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来干事创业的。正因如此,才有经济社会发展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毋庸讳言,少数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错误的政绩观,而政绩观的扭眙,导致一些干部的行为出现偏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有些干部主观愿望是好的,也想干出成绩,但是不尊重客观规律,急于求成,结果好心办了坏事。有的不顾经济规律,不搞科学论证,不讲投入产出,主观蛮干,结果是当地债台高筑,群众怨声载道;有的忽视可持续发展,竭泽而渔,严重破坏资源环境,赚了眼前的钱,断了子孙的路;有的不注重协调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社会矛盾增多。
二是不从实际出发办事。有些干部不深人实际了解情况,不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习惯于简单照搬照套,搞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有的不顾本地实际能力和条件,想一天内把所有好事办完,急于乱铺摊子,乱上项目,造成资源浪费;有的不了解群众的需要,不去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有的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满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有布置无检查,流于形式;有的机械贯彻上级精神,或者简单照搬别人经验,结果事与愿违,劳民伤财。
三是怀着个人功利办事。有些干部动机不纯,重自己“政绩”,轻百姓疾苦,从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出发,干出了违背全局和群众利益的事。有的避实就虚,拈轻怕重,专门喜欢干那些易被算做“政绩”的事,对百姓疾苦、群众困难却漠不关心,对容易看得见的政绩乐此不疲,对默默无闻的艰苦工作却不愿投入精力;有的急于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为个人树碑立传;有的好大喜功,不干实事,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热衷于“短、平、快”的政绩,对涉及长远利益的基础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有的搞虚假政绩,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专做表面文章,不择手段,弄虚作假骗取名誉;有的不顾党纪国法,乱集资,乱征地,乱拆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搞经济工作不走正道,而是放任走私贩私、偷税骗汇、造假贩假,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有的滥用权力,通过上项目搞工程,从中渔利。
四是当老好人不办事。这些人安于现状,习惯于等、靠、要,不敢负责,不敢碰硬,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想保官,不想干事,造成人浮于事,歪风邪气上升,事业难发展,社会难稳定。
错误政绩观的要害是急功近利,劳民伤财,造成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概括起来主要是:一是虚名招致实祸,误党又误国。虚假的政绩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导致信息失真,决策失误,造成人、财、物和宝贵时间的大量浪费。二是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上,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加群众负担,必然引起群众反感,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虚假政绩,必然会诱发干部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如果让错误的政绩观广有市场,任其谬种流传,将严重危及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
错误政绩观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共性根源,就是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还有体制机制、干部制度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原因。
(四)准确理解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正确的政绩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灵魂的。胡锦涛同志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概括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成果,科学预测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规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蓝图和一整套发展战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政绩,最根本的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造政绩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2.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就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反过来讲,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也不可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这说明,科学的发展观同正确的政绩观是相辅相成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离不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科学的发展观支配和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和保证着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的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发展观是否科学是政绩观是否正确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新形势下,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政绩,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政绩。适应全面发展的要求,就是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时既要大力搞好经济建设,又要积极促进社会进步;既要推动城市变化,又要关心农村发展;既要加强硬环境建设,又要改善软环境建设;既要加快经济增长步伐,又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既要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适应协调发展的要求,就是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时要注重集约式、内涵式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协调好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就是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时要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的永续发展。我们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树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的政绩观,这样创造的政绩,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政绩,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政绩。
3.求真务实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容。胡锦涛同志指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这不仅高度概括了求真务实的重要性,而且从本质上深刻揭示了求真务实与正确的政绩观的内在联系。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看待政绩,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指导政绩,用兢兢业业、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创造政绩。因此,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容就是求真务实。求真务实,就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按照基本国情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求真务实,就是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把握规律性、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求真务实,就是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付诸实践、见诸行动、狠抓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可以说,正确的政绩观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坚持求真务实;只有坚持求真务实,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
4.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目J。共产党人的政绩,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绩,是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政绩。胡锦涛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里的“说到底”,就是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根本目的。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我们党所奋斗争取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这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恪守的政治立场。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每个人民公仆的终身追求。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必须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为人民办实事的一致性。只有这样,创造的政绩才能真正有益于人民,造福于社会。
5.实践、群众和历史是正确政绩观的衡量标准。怎样衡量政绩,如何判别政绩观正确与否,这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关键问题。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鲜明提出了实践、群众和历史是衡量政绩的根本尺度和准绳,科学地回答了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问题。以实践、群众和历史来衡量政绩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群众观和历史观的生动运用,是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工作路线的具体体现。首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领导干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其成效如何,应该也必须接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检验。其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创造的政绩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对政绩的评价也最有发言权。有没有政绩,政绩的大小,最根本要由人民群众来评说。再次,历史是裁判。有一些工作,现在看是可行的、合理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有可能并不十分可行、不十分合理,甚至会发生问题或留下隐患;而有些工作,当时不为人理解、认可,但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让后人受惠。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是统一的,三者的主体是群众,统一于群众公认。坚持以实践、群众和历史衡量政绩,我们就能避免在创造政绩上的主观性、片面性,就能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就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
(五)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途径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这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指明了方向。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科学的政绩观,需要从多方面努力。
1.必须紧紧抓住改造并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相连。正确科学的政绩观,不仅联系着科学的发展观,而且联系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为此,一要切实加强坚定理想信念教育。政绩是领导干部的政德和能力的物化,古语讲“厚德载物”,讲的就是“德”与“物”的辩证关系。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端正从政意识,用德治的观点看政绩,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指导政绩观,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承载政绩观。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以至产生严重问题。所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然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端正发展的指导思想。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科学衡量政绩,以实实在在的政绩取信于民。
2.必须继承和发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问题,就是作为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温家宝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谈到“求真务实,改进作风”问题时,特别强调了政绩观问题。要确实加强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求真务实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有的政治品格,也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唯物史观,虚心向群众学习,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明确新任务,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开创新局面。要进一步认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记我们的奋斗目标,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
3.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在改革和建设事业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既有雄厚的发展基础,有许多有利条件和因素,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等,都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回答如何解决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惧怕困难,不因循守旧,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的桎梏,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停步。
4.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制度更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治本之策。科学衡量政绩,体现在工作上就是要完善政绩考核。考核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的基础。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干部就会相应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政绩。考核制度直接影响着干部的政绩观。因此,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干部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自身要首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一是要确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政绩考核体系的核心是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整个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又重视反映经济发展的指标。在评价标准上,既要看数字,又不能唯数字,坚决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二是要改进考核方法。在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特别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结合起来。既要听干部的意见,也要听普通群众的意见。
5.要着力建立知人善任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任用体现一种导向作用。干部任用标准,实际上就是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也是干部建功立业的方向。用准一个干部,就等于树立起一面旗帜,就会对广大干部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用错一个干部,就等于发出了一个错误信号,就会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从意义上说,党组织有什么样的用人观,树立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坚持看政绩用干部,是德才兼备原则的深化和具体化,是党的干部工作路线的本质要求,也是党的思想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必须正确运用政绩考核结果,把政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体现凭政绩凭公论用干部,使有德有能、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使默默无闻、脚踏实地的干部得到起用;使碌碌无为、政绩平平的干部能够淘汰;使夸夸其谈、逐名追利的干部永无机会。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必须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
6.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短期行为、虚假政绩、“形象工程”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个别领导干部明显脱离实际、受到干部群众强烈反对的一些主张之所以能够变为决策、付诸实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健全,那些私欲膨胀、头脑发热的想法、做法不能受到有效约束和制止。为此,要着力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领导干部执政的各个环节纳入有效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始终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尤其要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决策活动与政绩和政绩观紧密相连。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的治本之策。完善奖励惩罚机制,激励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改革完善执政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履职的实绩情况纳入责任追究范畴,对由错误政绩观导致的严重问题进行问责。
7.必须加强整体从政文化的建设。社会文化环境对干部的政绩观影响重大,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确保落实正确政绩观,必须营造有利于干部创造政绩的社会文化环境。要端正从政风气,摒弃封建官场文化和西方政客文化陋习。要唱响“全局、为民,进取、奉献,务实、清廉”的从政文化主旋律,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政文化。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干实事、出实绩的先进事迹,鞭挞政绩问题上的歪门邪道、不正之风。要鼓励干部解放思想,大胆工作,施展才华。努力形成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树正确政绩观、走实干从政路”在领导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要加强依法从政理念的教育。当前,我国已逐步走上依法治国的轨道,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领导干部依法从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从政,在法制的轨道上出政绩,才是出政绩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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