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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1)法益必须发生现实的危害
①法益范围:包括国家、公共法益与他人、本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法益。
②危险来源: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饥饿、疾病等。
③危险的现实性:客观存在的危险正在发生。
(2)危险正在发生:即法益处于紧迫威胁中。
(3)必须是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
①对于正在发生的危险,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除危险。
②损害另一法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人的法益。
(4)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指在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损害的前提下,足
以排除危险所必需的限度。
二、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1)法令行为:所谓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力或者承担义
务所实施的行为。如果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根据,或者虽有规定但在实体上或程序上违法了法律、
法令、法规的规定,则不属于法令行为,可能成立犯罪。
(2)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生活中被认为是正当的业务上的行为。
(3)自救行为:是指权利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人,在国家机关尚未依照法律程序采取措施之前,依
靠自己的力量救济,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
(4)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
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
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三、巩固练习
1. 甲某遭到乙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某用刮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某被乙某刺成重伤,甲某给丙某造成轻伤害。甲某的行为( )。
A. 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 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 A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与防卫。避险与防卫均可排除“对人造成的损害”负刑事责任,但适用的场合不同,防卫用于排除对“不法侵害方”造成损害的犯罪性;避险用于排除对“非不法侵害方”造成损害的犯罪性。丙见义勇为不是不法侵害,且甲明知这一情形,所以甲对丙的损害应当适用避险排除犯罪性。若对乙等人造成损害,因为他们是不法侵害方,应适用防卫排除犯罪性。故选A。
2. 甲驾驶公交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违章大货车迎面疾驰而来,为了避免与大货车相撞而保障公交车上几十名乘客的安全,甲迫不得已将公交车驶上了人行道,结果将骑自行车的乙撞成轻伤。甲的行为( )。
A. 属于紧急避险,甲不负刑事责任
B. 不属于紧急避险,甲应负刑事责任
C. 属于正当防卫,甲不负刑事责任
D. 不属于正当防卫,甲应负刑事责任
2. A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选A。
3. 下列关于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B. 紧急避险同时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C. 对正在杀人的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造成其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D.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B 紧急避险对于职务和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无法适用,例如警察、消防员等,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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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河南事业单位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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